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采取消极抵抗态度并实施规避行为,最终经司法拘留促使其履行了法律义务。
谢某某与某运输公司产生债务纠纷,经仲裁裁决,谢某某应向某运输公司偿还相应款项。然而,判决生效后,谢某某并未积极主动履行还款责任,而是以诸多借口逃避履行。对此,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查找,最终确定了谢某某的行踪。但即便在接到法院通知后,谢某某仍选择拒绝到庭,且继续采用软性对抗手段抗拒执法活动,坚称自身无力偿还欠款。
鉴于谢某某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谢某某实施司法拘留 15 日的惩戒措施。不久,谢某某便通过电话联系家人,在家人的协助下筹集资金。次日,谢某某家属代其向法院支付了部分欠款,共计人民币 5 万元整,并就剩余未偿还部分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解决纠纷。鉴于谢某某表现出悔改之意且已部分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
下一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