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昌吉州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玛纳斯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通报了全国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全国法院涉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新疆公开通报4起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2023年本院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助力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深刻认识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法院政治建设、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自我警醒约束,坚持不懈改进司法作风。要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筑牢思想防线,突出监督制约,加强惩治震慑,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要扛稳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以更高标准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委会、法官会议、合议庭等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管住“案”、管好“人”、治好“院”,切实按照“抓早抓小”的理念,持续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反面警示教育、正向激励教育,筑牢制度之基、固牢防腐之坝、树牢反腐之志,坚决阻断司法腐败滋生蔓延。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朱新伊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田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