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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执行攻坚丨觅迹寻踪 多年积案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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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军  发布时间:2024-01-12 16:10:1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邹某从裴某处承包了30亩土地,约定承包费一万元,2018年3月前一次性付清。还款日后的一年里,裴某多次催要无果,最终经法院调解进入执行程序。

2019年以来,承办法官多次约谈邹某要求其履行债务,但邹某表示没有财产偿还,让申请人再等等。同时,承办法官还对邹某的银行存款、房产、不动产、车辆等资产进行多次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裴某也多方打听邹某的财务情况,但都无功而返。然而,邹某此时却突然隐匿起来,案件执行难以继续推进。2020年,经申请人裴某同意,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过去三年,承办法官一直惦记着这个案子,每次外出调查都会尝试寻找该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今年11月调查其他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邹某现在就挂靠在玛纳斯县城某工程公司。得到线索后,承办法官几次前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取得了邹某最新联系方式。为了不打草惊蛇,承办法官与项目委托方进行沟通,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对即将支付给邹某的工程款进行了冻结。

案款扣划到账后,承办法官拨通了邹某的电话“邹某,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欠裴某的一万块还记得吗?”。邹某错愕不已,案子都过去三年多,自己藏的这么好竟然还是被找到了。12月18日,外出旅行的裴某得知案款已扣划后欣喜若狂,在电话里连连感谢承办法官,没想到在他即将放弃的时候事情竟迎来了转机。

欠债还钱是债务关系中的基本原则,许多情况下,出借方都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借款方的资金压力。作为借款方,应维护自身诚信,做到守信遵约。欠钱不还,充当“老赖”不仅是一种无良行为,更会让自己背负一身骂名。债务人应当认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不要让“债”成为生活的枷锁。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婉琪